血液透析作為腎臟替代治療的主要方法,是驗證是很廣泛的,一般主要是針對各種原因引起的急性腎衰竭,或者各種慢性腎臟疾病,進展到尿毒癥的患者。除此以外,患者當出現(xiàn)有嚴重的內(nèi)環(huán)境的紊亂,比如存在有電解質紊亂,有低鈉血癥,或者高鈉血癥,或者高鉀血癥的情況下,可以進行血液透析,但患者存在有嚴重的代謝性的酸中毒,比如二氧化碳結合力低于15毫摩爾每升,或者動脈血氣分析,血的pH值小于7.2,也應該進行血液透析。藥物中毒,農(nóng)藥中毒,也可以選擇血液透析,當患者存在有藥物不能夠緩解的急性心力衰竭、肺水腫、高血壓的情況下,也可以選擇血液透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