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句俗話,母親只有一個,媳婦可以再娶,意思就是說家人是不可代替的。再說,媳婦和家人也不是對立的關系,干嘛要排名次?本來就沒有可比性,卻偏偏要比,要排名,這不就是逼人家放棄您嗎?您說"現在因為我跟他家人相處不是很好,又不是很支持他的事業(yè)",那我不知道人家還要您干嘛?不是給自己找麻煩嗎?當初對是因為您的做法不同,當初的情境不同;您改變了,他也改變了,關系好壞當然會改變了。嫁人娶人,不只是無限制索取的,是要付出的,是要互相尊重和關愛的。如果您愛他,自然會愛他的家人。那您問問自己,是愛他呢還是愛自己呢?改變自己吧,自己的想法和做法,不然去衙門告狀也沒用的。